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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网店下月起须"亮照" 个人网店不在规定范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15: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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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经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并网售商品的企业,要在网站主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网页下方,加贴包含营业执照信息的电子链接标识。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亮照经营”仅针对企业,个人开设的网店并未被列入规定范围。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七成网络经营企业要完成网上亮照工作;到年底,经本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网络经营企业基本完成。市工商局表示,此举旨在督促和引导本市网络经营企业开展网上亮照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促进网络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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