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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拉网式查处“注胶虾” 正研究“注胶虾”检测标准和方法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16: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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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天津2月21日电(记者张泽伟、倪元锦)新华社“中国网事”日前有关“注胶虾”泛滥的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目前,天津市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查处“注胶虾”,同时组织专家研究“注胶虾”的检测标准和方法。

  据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李志勇介绍,天津市食安办已牵头部署“注胶虾”的查处工作,已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查处“注胶虾”的紧急通知》(津食安办〔2012〕5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注胶虾”的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以农贸、水产批发市场、菜市场、水产销售摊点为重点检查单位,开展对生产、销售“注胶虾”的不法行为拉网式检查,彻底清除“注胶”虾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天津市工商局也下发《关于开展“注胶虾”十日清查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津工商办字[2012]4号),要求加强与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农贸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水产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冷冻虾为重点品种,严查“注胶虾”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对发现的“注胶虾”,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针对“注胶虾”的检测问题,天津专门召开了“注胶虾”判定检测专家研讨会。天津市食安办召集的天津科技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质检院、质检第69站、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等9位相关专家认为,为有效应对当前“注胶虾”问题,应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是通过感观如肉眼,直接判定是否“注胶虾”,只要在虾中添加虾本身以外的物质就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根据“注胶虾”中有可能添加的明胶和琼脂等物质溶点不同的特性,可以采取加热或水煮等方法来鉴别虾中是否有非法添加物;三是组织开展实验性的实验室检测。

  目前,天津市食安办己安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两家实验室对“注胶虾”进行实验性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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