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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国土资源部负责人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并表示,今年将会在全国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清理小产权房清理工作,至于在什么地方、如何开展,还在研究之中。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销售的商品住房。说的直白些就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此前,国土资源部已多次提出要叫停各类小产权房,但至今没有实质性举措,小产权房依然盛行。
在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看来,小产权房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一方面,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初期至今,小产权房解决了很大一部分人的购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短板;另一方面,小产权房盛行对于土地资源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此外,目前对小产权房的界限并不清楚,小产权房也涉及到乡镇政府的利益纠葛,所以必须谨慎处理。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分而治之。”尹伯成表示,比如,对于存量的小产权房,处理尺度应该放宽,对于增量小产权房,则要严格要求,而这一前提是完善相关政策。
国土资源部也意识到该问题的复杂性。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表示,国土资源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选择部分问题相对突出的地区,稳妥有序地来启动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