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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广告招标被认定违法 省广股份经营权泡汤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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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权中标”受到质疑,继而武汉地铁集团又宣布招标无效后,一直保持沉默的当事人省广股份(002400)22日发布了澄清公告。公司表示,因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招标操作失误,致使公司倾力争取的中标权被宣告无效。这意味着,公司此前7亿元拿下的经营权交易或就此泡汤。

  省广股份称,将立即与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交涉,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告显示,2月20日,公司收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出的《告知函》,告知公司由于其制发的《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招标文件》中,涉及了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的处置问题。由于该处置方案未经武汉市城管局、武汉市国资委等部门制订,也未报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违反了法定程序。经上级部门调查认定,此次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权招标无效。

  此前有媒体质疑,2月7日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才发出《中标通知书》,省广股份却已于2月1日就针对此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中间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省广股份表示,武汉地铁项目在1月12日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于1月18日公布招标结果并在招标人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招标结果显示省广为该项目中标单位,公示期为2012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共7天。公示期结束后,公司并未获得招标方反馈的对中标结果的异议。根据评审结果,省广股份作为项目中标人,为及早为中标项目做准备,于2012年2月1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月6日召开了董事会。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合规合法。

  公司表示,将立即与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交涉,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武汉地铁方面也表示,对于此事给省广股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表示非常抱歉,将进一步与公司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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