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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低保标准将提10%至14% 着重缩小收入差距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1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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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民政工作着重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

  今天上午,广州市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广州市副市长贡儿珍参加会议。会上总结过去一年广州市民政工作成果,并具体部署今年工作。会上提出,今年广州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将提高10%至14%,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将由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提高到1.5倍,并建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制度,加紧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据了解,本次广州市民政局在市直机构中率先实行网络微博同步直播,会上相关资讯滚动发布在广州市民政局官网、民政局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并有工作人员与网民互动,即时回应网民留言。

  抓医疗救助和社会养老

  广州市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孙峰在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2012年,广州市民政工作要着重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特别要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服务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各种社会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首先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孙峰表示,要完善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应急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10%至14%,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由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提高到1.5倍。建立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完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物价上涨与发放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扩大分类救济种类和范围,加强对低收入困难边缘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

  积极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养老体系。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具有广州特色、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广州市构建社会养老体系的目标。

  居家养老仍然是养老的主体方式。扩大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补助标准。抓紧推进市第二老人院和市老年病康复医院建设,天河、花都、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市将加快建设一所2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

  去年物价补贴近7000万元

  过去一年,广州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从399元提高到467元,提幅17.04%;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303元提高到377元,提幅24.42%。全年全市共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15980人次,资助金额1948.15万元;为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63063人次,资助医疗费用6612.95万元。应对物价上涨,全市共向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政府供养人员发放3次共9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6800多万元,受惠群众达45万人次。实施困难群众慈善医疗救助40806人次,资助医疗费用934.4万元。

  广州基本实现无街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及流浪乞讨人员31777人次,其中收治流浪精神病人1289人次、危重病人488人次,保护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29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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