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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传奇人物乔丹发声明称,已经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运动服和鞋类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其姓名权,乔丹表示对“乔丹体育”甚至侵犯其孩子的名字,深感失望,并表示起诉“这并不是钱的问题”。此事引发网友广泛讨论,《证券时报》(www.stcn.com)为您呈现精彩评论。
-宋涛-称:“搞什么,都这么久了,我开始也以为乔丹是国外品牌,是哪个民族品牌呢,晕!”
煨炉煮水称:“侵犯姓名权这个谈不上!乔丹这个名字在中国法律里是是没办法保护的!除非他使用了Michael Jordan,那另当别论!姓名权是与姓名这一特指对象密不可分的!在重名情形下,使用人有正当使用其姓名的合法权利,不能因为重名的人是名人而限制普通人对其姓名权的行使。”
郑屠三文称:“去香港买,那里乔丹不叫乔丹。”
魏大石称:“用于中国篮球事业的发展?哦!不可思议。”
Shelley551称:“喜欢乔丹,我的偶像,支持他。”
木_杉_山称:“应该起诉,误导了很多人!”
A__law称:“河南安阳是否也考虑一下起诉美国甲骨文公司盗用"甲骨文"三个字。”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