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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局出台10大措施力推文化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1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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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沙2月23日电(记者周楠)据记者采访了解,湖南省工商局近日出台10大措施,力推文化产业大发展。

  湖南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介绍说,湖南省工商局制定的《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可概括为“八支持两加大”。首先是支持文化主体多元发展,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鼓励民营资本和外商投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以股份制、合伙制和独资等多种形式,参与或兴办影视制作等文化产业。

  同时,支持文化企业改制改造,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实现公司化、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企业品牌创新,指导文化企业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并在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文化企业融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支持广告产业发展、支持新兴文化产业,突出体现了新出台措施的扶持特点。李金冬介绍说,比如将引导社会资金、行业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进入文化产业园区,扶持广告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扩大规模,扶持互联网、移动网、楼宇视频等新兴媒体开发新的广告发布形式。

  据了解,为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湖南工商系统还将加大文化企业帮扶力度、加大文化市场整治力度,如为文化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信息参考和咨询服务,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湖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出台措施在政策上有新突破,比如国有文化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不进行资产评估,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国有净资产数额确认文件进行验资,登记机关凭验资证明办理登记。

  扶持措施也进一步细化,便于市场主体理解和操作,比如放宽文化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且有3个以上子公司的,允许申请设立文化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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