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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或内年出台 期货私募缘何甘愿“被管”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0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期货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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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能够在年内出台,绝对能给国内期货私募行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日前传出的有关“私募基金将纳入基金法监管”的消息,一直在探索期货私募基金发展模式的周经理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不久前表示,基金法草案已起草完毕,已经征求国务院意见。据介绍,此次修法工作已进行了3年,主要在原有基金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关于私募基金、基金存在形式等内容。其中,私募基金是首次纳入监管,在基金存在形式中还增加了合伙型基金等内容。

  私募基金渴望合法地位

  周经理曾任职于美国华尔街投行,在过去两年时间里,先是在国内建立了自己的投资公司,将自己和朋友的钱投资在国内期货市场。取得一定成绩后,为了把公司做大,他成立了为客户理财的私募基金。然而,由于国内没有规范此类机构的法规,使他产生不少困扰。

  “不论采用公司制还是有限合伙制等,期货私募总会遇到诸如股东或合伙人变更烦琐和税收等方面的问题。”周经理说,目前国内的证券私募基金群体发展已相对成熟,而期货私募基金受制于期货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等因素,发展并不充分。如果新修订的基金法将期货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能够使其在获得合法地位的基础上得到更大发展。

  “私募基金将被纳入监管,代表着监管层对这一行业的认可,是我们发展壮大的制度保障。”中天基金总裁孙铭也表达了类似观点。

  孙铭认为,相对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应该有更大的灵活性,这样才能为投资市场提供更多样化的品种,帮助客户分散风险。但是,由于目前期货私募基金没有合法地位,在运作过程中经常遇到税收、纠纷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基金管理人不得不消耗一部分精力在交易之外。被纳入监管之后,期货私募基金的发展将会更加健康。

  私募监管宜灵活

  对于新修订的基金法,周经理希望不要将期货私募基金的设立门槛定得太高,而是从国内期货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出发,给期货私募多一点机会。

  “私募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其销售对象的投资经验应该更加丰富,风险承受力更强。”孙铭说,为此,私募可以采用更多样化的交易策略或交易更多的品种,可以是股票、债券甚至是艺术品。

  孙铭认为,股指期货的上市为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带来了做空机制,而已提上日程的国债期货则将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的交易品种。未来期货私募基金的发展必然会突破投资品种的限制,最终成为追求绝对收益的对冲基金。

  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的期货私募基金人士均认为,未来对期货私募基金的监管,应着重在信息披露、资金安全保障、合理宣传、针对性销售等方面,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期货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则希望不要作过多限制,风险控制方面的规定也希望能够较为灵活。(记者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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