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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别成农村资金抽水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1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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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获悉,银监会今天表示,中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能办成农村资金的“抽水机”。未来要推动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还要大力推进抵押担保创新,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探索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

  据了解,受多种因素制约,中国农村金融存在服务不完善、机构覆盖少、小微企业融资难等薄弱环节。 2011年,中国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786家,其中村镇银行726家,贷款公司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 “三农”和小企业。另据银监会数据,2011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4.6万亿元,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占涉农贷款增量的30%。

  在当天举行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村金融事关“三农”发展全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难点和关键,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具体工作中要把强化“三农”市场定位贯穿始终:一是在审慎性监管中,狠抓风险化解、内部控制建设以及法人监管和属地监管,切实维护农村金融稳定;二是在结构性改革中,坚持股份制改革方向,支持综合采取市场化和地方政府支持等手段处置历史包袱,全面实施支持优先服务“三农”的股东承诺制,着力打造定位 “三农”的产权基础,推动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着力探索稳定县域的体制保障;三是在特色化转型中,大力推进抵押担保创新,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探索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督促规范业务收费,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有效降低农村借款人财务负担,指导推行阳光信贷,实现农户贷款的标准化、流程化,并逐步推广至农村小微企业领域,协调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不断完善支农服务风险的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四是在共享式发展中,着力加大对“三农”发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小规模农业生产、粮食生产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农村消费。(记者侯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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