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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教育厅昨日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建好一批普惠性幼儿园,消除无证幼儿园,保障幼儿就近入园。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民办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受政府委托和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并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洪流解释说,民办幼儿园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政府资助成为普惠性幼儿园,一旦成为普惠园,就必须接受比营利性幼儿园更多的约束性管理。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马斌表示,“入园难”、“入园贵”的根源是我省部分地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没有及时跟上。《条例》规定,每1万至1.5万常住人口配备1所幼儿园,人口较分散的农村地区,还应当根据条件适当增设幼儿园,以满足学龄前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解决学前教育难题,主要办法是拿出更多的资金建一批优质幼儿园,我省2012年计划扩建幼儿园600所,新增幼儿园500所,争取让400所幼儿园升格为优质园。”
省教育厅认为,《条例》的一个亮点就是从法律层面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省、市政府将通过专项资金、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各地发展学前教育,今年的奖补资金达3.8亿元。此外,县、乡两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之比应不低于5%,各级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运行开支也将给予补贴。”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园,幼儿园接收有困难的,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应当统筹安排,维护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益。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学前教育,所需经费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