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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接受捐赠资金201亿 明确省红会等为监管主体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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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魏宏今日表示,到目前为止,四川省接受的全国各个方面,包括境外的社会捐赠资金一共是201亿。 

  国新办24日就四川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完成等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魏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上述表述。

  魏宏称,四川的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得到全国人民的关爱,除了中央政府给我们恢复重建的资金以外,全国人民也给我们大量的捐赠款物和资金。到目前为止,四川省接受的全国各个方面,包括境外的社会捐赠资金一共是201亿。

  魏宏表示,对这些社会捐款资金,如何的使用,一直是省政府十分重视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是在使用的主体上,明确以省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和省财政作为社会捐赠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的主体,把社会各个方面的捐赠资金按渠道集中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和省财政。

  二是在使用上,对捐赠资金有明确使用捐赠范围和方向的,有明确捐赠的项目的,尊重捐赠人的意见,用到他所希望捐赠的项目和地方去。

  三是对没有明确捐赠资金使用方向的,纳入省里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规划,主要用于事关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比如学校、医院机构。这笔资金一般是带项目安排下放,受援地接受捐赠资金的,要求必须把捐赠资金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情况如实做一个公告和介绍。

  魏宏指出,地震灾害造成我们灾区有20万农民群众失去了宅基地和耕地,对他们的安置问题一直是政府恢复重建的一个重大课题。主要通过三种方法:

  一是县内的就近和就地安置,通过政府和基层组织出面,调整土地耕地,调整宅基地,使多数在当地能够就地就近分散安置。

  二是市内跨县进行安置,在当地一个市里面,通过市政府出面,在市的范围内跨县进行安置,也解决他们的宅基地和耕地。

  三是省内跨市,比如广元跨市安置到成都,通过省政府出面对当地无法满足安置和提供安置条件的,我们在省内跨市州进行安置。在一年多以前,对20万失去宅基地和耕地的农民安置情况已经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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