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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说”中,如果没有看过电影《失恋33天》,就不算真的失恋过。那么今天,我总算失恋过了。不过,这部电影除了完成我的那份失恋情节以外,还和我的专业——葡萄酒沾上了边。
沾边的情节是女主角黄小仙因为男友劈腿而失恋,继而由“好好的适龄女孩”颓废成了“外贸尾单”一般,于是她的老板大老王请她吃饭开导她。饭桌上摆着瓶红葡萄酒,大老王说:“尝尝这酒,能喝出巧克力味来!”大老王还说了:“仔细品品……这酒配牛肉最好,一口 酒,一口肉!”结果黄小仙喝了说:“仔细品,满嘴都是人民币的味!”
我的职业病让我瞬间对这段情节产生了3段心理台词,一是黄小仙如同大部分消费者一样,对葡萄酒的各种奇妙味道还不敏感;二是大老王一口酒一口肉的顺序倒了,应该是先吃肉,再喝酒。你要是先含着酒,再想把肉放进去,不就得仰着 头了吗?第三点最重要:大老王是个懂酒的人,因为他点的这款葡萄酒的确能喝出巧克力的味道,而且的确有如黄小仙说的“人民币味”,因为这酒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