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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2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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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日前联合下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要求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的行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30%的要巩固提高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

  措施还要求,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小学生入学和小学升入初中招生工作要公开透明。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义务学校招生工作要在教育部门设定的招生网上进行。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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