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高新发展(000628)周五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旗下两处财产被继续查封或冻结,而引发此类纠纷的原因均是往年几笔不当担保。
近日,高新发展收到了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安市中院”)民事裁定书,继续查封公司所持有的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倍特药业”)2600万元股权、股息及红利和公司持有的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期限从2012年3月8日起至2013年3月7日止。此外,广安市中院还裁定,查封、扣押、冻结或划拨、提取高新发展、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聚友网络”)、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财产,采取前款措施,所涉财产、收入的价值以人民币5000万元为限。
往年资料显示,2004年高新发展为聚友网络5笔借款提供了为期1年的连带责任担保;2005年1月,高新发展继续为聚友网络一笔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为期半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6笔担保的总金额为1.5亿元。遗憾的是,聚友网络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
因为担保地雷引爆而使自己受伤的案例,在高新发展身上屡见不鲜。翻阅公司公告,记者发现最近几年高新发展频繁发布诉讼进展公告,而这些诉讼均是因为担保引起。蹊跷的是,高新发展居然有一种“见了棺材也不落泪”的精神,在2011年继续新增担保。
2011年半年报显示,除了2004年为聚友网络提供的担保没有履行完毕以外,高新发展还有其他7笔担保。在这7笔担保中,有3笔担保是在2011年上半年新增的。资料显示,高新发展于6月10日、22日和23日分别为倍特药业提供3笔借款总额为1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至此,高新发展实际担保总额为18189万元,占公司同期净资产16219万元的112.14%。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提供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任何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批。”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晓飞告诉《大众证券报》记者:“由此可见,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已经有很大的财务风险了,更何况超过净资产100%以上呢?” 记者 钱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