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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7日讯(记者 梁梦晚)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连贵在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保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2002年以来,累计取消135家龙头企业称号,约占总数的15%。
黄连贵表示,为确保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出有进、等额递补,每两年对企业进行一次监测评估。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等不合格企业,取消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同时,等额递补质量效益好、竞争力、带动力强的企业。
黄连贵表示,200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四次监测工作,累计淘汰不合格企业135家。"从这些年监测情况看,建立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引导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农惠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