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再次提出了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明确表示今年上半年要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相关实施细则。不过国家发改委也承认,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不理想,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落实工作亟待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对此高度关注。
2010年我国出台的“新36条”对鼓励民间资本做了非常大的政策突破,特别在如何进入垄断领域方面,指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和医疗等垄断领域。但“新36条”即将满两周岁,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仍是困难重重。
民间资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据统计,民间资本主要集中于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制造业等领域,但在垄断领域,很难见到民间资金的身影。表面繁荣的金融业恰是垄断重灾区,目前民间资本在金融体系里的比例很小,据了解,民生银行是惟一一家由民营资本发起成立的银行,其他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国有资金占主导,民间资金只能参股。
我国民间资本存量大,央行去年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1)》显示,经过几十年的积累,我国民间资本已经十分雄厚,山西、温州、鄂尔多斯三地民间资本量分别达到约1万亿元、5200亿元、2200亿元。目前我国民间资本存量达30万亿元,其中三分之二存在银行,构成银行储蓄;三分之一由老百姓自己保管或以其它随时可以变现的形式存在。中国有很多民营企业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却缺乏投资的渠道。为了让手中的钱增值,商人炒房、炒股、炒黄金,到处投资投机,甚至违法经营地下钱庄。据专家估算,仅温州“地下钱庄”的经营规模就数以千亿计。
一方面民间有大量的资本缺乏投资的渠道,另一方面,大量的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政府一再要求国有控股大银行在信贷上向小微企业倾斜,但由于向民营的小微企业贷款效率低、风险大,政策一直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我们认为,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不仅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有利于形成多层次信贷市场,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一个补充渠道。
不可否认,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还存在体制上的障碍,面临制度性障碍,行业壁垒和身份歧视短期难以改变,进入金融领域仍步履维艰,这就需要进一步降低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的准入门槛。对于民间非正规金融,需要从监管体制上对其进行引导,使其更加阳光化和规范化。
鼓励民间投资是经济周期波动的需要,是拉动投资、增强内需、解决就业的重要一环。民间资本能否被激活,也直接关系中国经济的内生动力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