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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8日电 综合报道,唯冠周一发表声明称,他们已经修正了此前在加州对苹果提起的“iPad”商标侵权指控,认为苹果在获得iPad商标时多次欺诈并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
声明中称,“证据表明,唯冠台湾和苹果代理商在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协议是因为苹果的隐瞒欺诈行为和压制事实促成的,所以2009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唯冠还在声明中表示,“一旦协议因为欺诈被判无效,那么iPad商标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以及越南的使用权将重新归属唯冠台湾所有。”
诉讼称,苹果在购买唯冠持有的iPad商标时采取了“缩短时间”的方式,并采取了事先预谋欺诈策略,因为苹果知道唯冠会反对其采用“类似商标”。
唯冠方面称,“为了进一步实现这个骗局,苹果借助名为Farncombe International的中介和公司常务董事格雷厄姆·罗宾逊(Graham Robinson),编造了一个精心制造但虚假的借口来完成唯冠IPAD商标的购买。”唯冠称,“苹果还创建了一家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简称IPAD Ltd)的特殊目的公司,隐瞒了IPAD Ltd实为苹果代理公司的事实。”
当唯冠问及IPAD Ltd的业务属性时,罗宾逊回避了问题,只是说“一家新成立的企业。”
罗宾逊还说:“我们还没有准备好披露公司的业务,相信你能理解,因为我们还没有公开宣布此事。正如我之前所说,我能向你保证,公司不会和唯冠竞争。”
此前有报道称,苹果采取隐秘策略,这会对辩护产生不利影响。纽约商标权律师马丁·斯维莫尔(Martin Scwhimmer)还说:“没有看到过这种计谋。”
不过其他专家认为,唯冠无法直接对苹果提起诉讼,而是只可以对苹果特殊目的公司IPAD Ltd提起诉讼,因为是IPAD Ltd购买了实际商标。(中新网IT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