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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将达每人每年240元
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75%左右
重大疾病实际报销比力争达70%
在卫生部2月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司长杨青指出:2011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7%,全年受益13.15亿人次。
杨青指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门诊统筹工作普遍开展,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普遍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农民看病就医即时结算报销资金的目标,超过70%的统筹地区实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超过70%的地区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截至2011年底,提高农村儿童先心病、急性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已在全国推开。辽宁、江苏、山东、福建、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重庆、甘肃等13个省市新增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开了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等病种的试点工作。
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救治白血病患儿7200余名,医疗总费用1.45亿元,累计补偿约9400万元,实际补偿比65%;共救治先心病患儿22600余名,医疗总费用5.78亿元,累计补偿4.5亿元,实际补偿比78%。
2011年8—12月,在新增试点病种中,全国共有73000多名终末期肾病患者、约49000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约3万名乳腺癌患者、8300余名宫颈癌患者、2万余名耐药肺结核患者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范围,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均接近65%。
2012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00元左右,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普遍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门诊补偿水平,继续推行特殊门诊补偿及住院分娩补偿政策。
提高新农合对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力争使相关病种新农合实际报销比达到70%左右。其中包括: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以省(区、市)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类疾病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换运行机制,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供有力支持。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控制费用,提高服务绩效。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工作。扩大试点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记者 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