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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则消息让重庆上班族炸开了锅。国家税务总局宣称,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需按照工薪收入纳税。
一石惊起千层浪。“加班费啷个都要交税了哟!”“辛辛苦苦加了班,还要缴税?!”昨天,记者走访了几位常加班的上班族,看看他们对加班费要缴税后的反应。
反应一:
老板,请把加班费给我
“缴税就缴税,反正我也没得加班费!”这是在渝中区某税务师事务所上班的小毛听说加班费要缴税的第一反应。她抱怨说,自己经常加班,尤其是每年的3-5月份,几乎是天天加班到晚上九点,周六还要接着从上午九点加到下午三四点,但法定节假日没加过班。“一直加班,从来没拿过一分钱加班费,每月领2800元工资,哪个敢跟老板要加班费嘛!”
让小毛郁闷的是,如果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那自己周六工作时间即使算作半天,每月也会增加至少500元收入。
说到这里,小毛用力关掉了电脑上正在查看的excel表格,推开桌上的税审底稿,“既然国家规定加班费要缴税,那国家就该监督企业先把加班费发给我!”
加班费缴税,无疑点燃了小毛抱怨公司老板不给加班费的小火苗。“我现在一点工作热情都没有了,正在想个点子,怎么让老板心甘情愿把加班补贴发给我。”
反应二:
少加班,腾出时间多陪家人
在某服务公司做导视系统设计的刘为刚今年三十岁,每月工资6000元,周六周日加班没有加班费,但“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加班,公司会发给他1000多元作为“辛苦钱”。当他看到网上热议加班费缴税的帖子时,立刻拿起计算器算起了账。
按照他的估算,平时他每月缴纳145元个人所得税,而在“十一”期间拿到1125元加班费后,算下来要缴税257.5元,比之前要多缴112.5元。这点钱虽然数目不多,但刘为刚心里却不舒服。
“平时我们吃饭、购物都要缴税,现在连加班费都要缴税了,真没意思。”他决定,以后尽可能少加班,带老婆女儿爬爬山。他电脑桌面上的画面,正是一张小女儿稚气的笑脸。刘为刚内疚地说,以前节假日老加班,连陪老婆和女儿的时间都放弃了,以后要弥补回来。
反应三:
不情愿,但继续加班
和刘为刚一样郁闷的,还有在渝中区某服装商贸公司做销售的魏女士,她一个月的加班工资,算下来少的有四五百,多时能达到1000元。
“我全年基本不休假,劳动节和国庆节都在加班,周六周日上班时间也要延长,每月月底还要盘点到凌晨一两点,这些都算作加班。这些辛苦钱都要缴税?”魏女士苦着脸,表示对加班费缴税很不理解。“我平时没事就想多上班,多挣钱,还不晓得要收多少税呢?”
记者计算了一下,魏女士的工资加上加班费,在个税起征点3500元左右,缴税不多,她听后松了口气。“现在工作难找,就算加班费要缴税,我难道还辞职不干了?不情愿也还是要加班啊。”她苦笑了一下,继续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