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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江国成)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28日说,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限定地域、限定燃料、限定用车的原则推进。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2-3年试点工作,要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主要标准,建立甲醇汽车相关标准体系;提出高比例甲醇汽车替代燃料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管理规范;研究提出甲醇汽车产业政策建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甲醇汽车应用实践多年,已形成了从技术到产业化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目前的研究表明,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技术上已不存在大的障碍,常规排放较清洁,非常规排放物中甲醛排放与柴油相当,在遵守操作规程下甲醇燃料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从近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是我国替代汽油和柴油的一种选择,从中远期看,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对我国能源安全也具有战略意义。
我国开展甲醇汽车研发和应用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不少省、市及企业积极参与,取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宝贵经验,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十一五”以来,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逐步发展,《车用甲醇汽油(M85)》和《车用燃料甲醇》两项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甲醇汽车开发、试验等活动取得积极成果,特别是在柴油机上实现了技术突破,为甲醇燃料代替柴油提供了可能。但多年来由于社会上对甲醇汽车的甲醛排放、安全性等问题存有争议,总体上进展不大。
针对我国汽车工业快速发展及日趋紧张的石油供给形势和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工业和信息化部从2009年起启动了甲醇汽车相关研究工作,重点开展了高比例甲醇燃料替代汽油、柴油研究,组织专题研究组对甲醇汽车所涉及的能源、环保、安全、技术、经济等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了甲醇燃料与汽油、柴油、乙醇汽油的排放检测对比实验,开展了甲醇汽车安全性评价,提出了甲醇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尽管甲醇汽车已有多年的应用实践,但甲醇燃料及汽车客观上还属新兴领域,油与车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和提高,甲醇燃料和汽车的安全性有待在实践中进行全面验证,甲醇作为车用燃料,在加注、汽车运行等过程中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还需要做进一步评估。”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