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发改委:择机出台能源资源价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9日 07: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预计今年价格总水平运行态势将明显好于去年,全年CPI涨幅可能明显低于去年。今年价格工作落实中央“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就是要切实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在努力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价格矛盾,研究制订完善的价格改革方案,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择机出台,将价格改革对各方面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周望军指出,能源资源价格改革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开展竞价上网和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组织落实好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操作方式,提高机制运行透明度;组织落实好天然气价格改革在广东、广西的试点,适当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

  他还表示,今年还将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加大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力度,简化水价分类,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各地可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垃圾、污水等方面的环保收费改革。

  周望军强调,价格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价格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但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长期实行“低物价、低收入、低消费”的模式,资源能源等基础性产品价格压得比较低。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理顺价格关系,可能表现为做“加法”多一些,做“减法”少一些。国家在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做到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使价格变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周望军称,发展改革委今年将继续实施已出台的各项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构建稳定物价长效机制、继续降低流通成本等五方面工作,以减轻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压力。

  

热词:

  • 价格改革
  • 能源资源
  • 发改委
  • 资源价
  • 电网企业
  • 输配电价
  • 涨价
  • 减法
  • 加法
  • 形成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