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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2月29日电(记者浦超、赵大春)记者从日前在昆明召开的全国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现场观摩会上了解到,云南省将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完成80%以上坝区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的任务。
云南94%是山地,平坝仅占6%。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多数城镇“摊大饼”式向坝区平地扩张,目前全省坝区已有30%被建设占用,坝区优质耕地减少势头迅猛,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另一方面,云南省坡度在8—25度的土地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7%,适宜开发建设的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约115.7万公顷,宜建山地空间巨大。
据了解,为了保护好基本农田,解决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云南省积极转变建设用地方式,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坝区优质耕地,引导城镇、村庄、工业向适建山地发展,建设山地城镇,走有云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目前,“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已在全省展开,如宜良县将已规划的城乡预留建设用地1.1万亩全部重新规划,按照重大项目用地“多占山地、少占或不占坝区耕地”的原则重新布局,将原已规划为工业项目和城市开发的6300亩坝区耕地全部调整为劣质荒坡地开发,对坝区已调整为耕地的区域划定为永久性基本农田进行保护。
目前,云南省有14个州市的新规划已通过审查,坝区调向山地的新增建设用地20.05万亩,坝区优质耕地新划入基本农田267.3万亩,坝区优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