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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纠纷案今天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火了一个月的“唯冠大战苹果”,再次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不同于一审,这次公众不仅关心“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究竟归谁所有”,也更关心一个法律之外的问题:唯冠“吃苹果”的意义何在?就此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何敏教授,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律师。
唯冠“吃苹果”是进步还是投机
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一个对“IPAD”商标注册在先,一个使iPad产品名声在外,这次前者的“维权之战”,究竟是中国企业活用知识产权这一竞争武器的一次进步,还是借机“讹诈”国际大公司的一次投机?
对此,受访的专家及法律实务界人士,观点大相径庭。
在刘春泉看来,唯冠“吃苹果”绝对不是中国企业活用、善用知识产权的样本。
“首先,唯冠当年注册商标的时候,并没有预测到苹果公司会推出一种热销全球的产品叫iPad,所以这个案件并不能说明中国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他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任何法律都不应该允许少数投机者获得暴利,企业的发展,应该靠企业自己的创新。是苹果的创新,赋予了IPAD商标以极大的价值。”
刘春泉担心,如果这次法院给了唯冠很多好处,恐怕会助长投机风气。
不少网友持有类似看法,有网友甚至质疑称:“一个几乎没产品、没市场、没客户的公司,仅凭‘IPAD’几个字就漫天要价,凭什么?”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唯冠公告显示其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另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这让不少分析人士认为,深圳唯冠现在所做起诉苹果经销商、向工商部门投诉、向法院申请禁令,无非是在为“吃到更多苹果”积攒筹码。
但何敏持有与上述观点完全相反的看法,他为“有这样的案子”感到宽慰。
“目前,我尚未看到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深圳唯冠‘吃苹果’就是出于明显地欺诈或者主观恶意。”他说,“相反,我倒是认为,只要没有违法和违反商业道德,无论出于何种商业动机、迫于何种经济窘境,商标权人维护自己的商标专有权,总是没错的。”
“‘唯冠大战苹果’至少说明,我国的企业已经开始关注无形资产了。”何敏说。
当然,何敏并不认为深圳唯冠的做法就“恰当”。“比如,唯冠提起诉讼的时间相对较晚。从企业经营的惯例来看,当你一发现有IPAD商标侵权行为时,就应该去起诉。但深圳唯冠等到苹果公司已经花大力气将市场‘做大’了,产品退不出来时再起诉,可谓‘合法而不恰当’。”
但刘春泉和何敏都认为,一方面,苹果公司在这场争议中,不是无懈可击的,另一方面,在IPAD的商誉几乎全由苹果公司打造的情况下,深圳唯冠向苹果“狮子大张口”不仅不合理,也很难说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