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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之争在粤终审 iPad3面市时间逼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金融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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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拿出新证据 专家称胜算不大

  iPad商标归属将见分晓。2月29日上午9时,备受外界关注的“iPad”商标权纠纷案终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当日,法庭进行了一个新证据质证的程序,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就iPad商标的归属展开激辩。法院表示,案件结果将择日宣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一天,苹果公司正式向媒体发布邀请函,将于太平洋时间3月7日召开下一代iPad的新闻发布会。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终审结果以及iPad3面市时间的逼近,争端双方谈判可能进入高潮阶段,而利益达成一致的时间点或将是iPad3登陆中国之前。

  庭审鏖战正酣

  本次二审的焦点是苹果在英国成立的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公司,与唯冠科技是否曾签署有效的iPad商标转让协议,以及深圳唯冠是否受上述协议的约束。

  庭审中,苹果表示,深圳唯冠就商标转让事宜签订了一个签名函,该函件采用深圳唯冠的信头纸,同时落款为深圳唯冠的董事长杨荣山。苹果公司出示了与唯冠之间此前的一些相关往来邮件。“实际上,唯冠在交易的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初期由英国唯冠参加,后期由深圳唯冠进行,尤其在谈判最关键的阶段,深圳唯冠与我方发生近80封电子邮件往来。”苹果方面申诉称。

  不过,深圳唯冠则坚决表示,苹果公司是在混淆交易主体概念,其所签合同的对象由始至终都是台湾唯冠。唯冠方面表示,杨荣山整个身份的体现只有一处,台北的授权委托书,负责人上加盖了杨荣山的印章。唯冠创始人杨荣山至少同时具有深圳唯冠、台湾唯冠、唯冠集团相关负责人三重身份。同时,唯冠方面驳斥称,所有电子邮件表明双方是协商过程,根据交易惯例,协商不构成合同。

  “苹果面临的最大法律障碍就是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深圳唯冠也一直坚持它不是商标转让合同的主体,不受合同约束。”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律师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因此,此次苹果转变了策略。”不过,他认为,在证据强度上苹果仍不占上风。

  苹果这次提出了隐名代理的新思路,即台湾唯冠以自己名义签合同,但有深圳唯冠的授权,且苹果也知道这种授权。此前,苹果以“隐名代理”获得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的支持。不过,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实施两套不同的法律体系,此次苹果的战略改变或许收效甚微。

  经济损失巨大

  “判决结果或许一时半刻出不来。”张马林认为,苹果败诉的可能性很大,这将使其蒙受巨额经济损失。

  事实上,在深圳中院一审结束后,深圳唯冠便已经乘胜追击,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法院提起iPad商标侵权诉讼,要求相关经销商停止使用iPad商标。

  其中,唯冠在惠州再次胜诉。战火还烧到了苹果老家。据悉,唯冠已于2月17日向美国加州最高法院提交诉讼书,指控苹果在2009年12月收购iPad商标权的时候,存在交易欺诈。

  在法律诉讼的同时,深圳唯冠也申请通过海关及工商部门行政介入。“如果苹果公司此次二审败诉,其iPad产品则将被强制下架。”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唐欣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不仅如此,苹果还将面临唯冠的后续诉讼,要求其赔偿过去两年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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