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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监管、规范基金投资行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综合监管系统(Fund and Institutions Regulatory and Surveillance Task,以下简称FIRST系统),近日已正式上线。FIRST系统由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与北京济安金信科技公司联合开发,荣获了2011年度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
早在 2009年召开的全国基金行业联席会议上,原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证监会对于基金行业公平交易的监管从未停止过,在实际操作中也不断进行着探索尝试。从2007年,唐建、王黎敏、张野等基金经理成为被证监会揪出的首例“老鼠仓”,到2009年,证监会通报对涂强、刘海、韩刚3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处理,再到2010年证监会对郑拓、李旭利和许春茂案件的立案彻查,监管机构对老鼠仓的打击一直处于高压态势。
但是,基金业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并没有因为法律的完善和监管的深入而销声匿迹,反而由于利益驱使越来越多地暴露在投资者的面前,这使监管层的监管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证监会2011年推出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修订稿)》,在搭建全局监管系统的同时,基金公平交易预警分析监管平台(Fair Trading Regulatory and Analysis Platform of Mutual Fund)得到监管层的特别关注。2012年2月20日至23日,中国基金业协会(筹)分别在北京、上海和深圳成功举办了三场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培训班。期间,证监会基金部负责人专程详细讲解了公平交易制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说新近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修订稿)》从投资决策、交易分配、监控监察和信息披露四个环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那么基于FIRST系统的全面应用则是在技术层面奠定了全面监管的可操作基础。
FIRST系统首次实现了以量化分析的方式对基金投资交易的结果进行主动核查并对异常进行预警,实现了针对基金公平交易行为的电子化监管。系统为监管层提供了精准的实时监测工具,系统实现了分类监测同一基金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过程中是否遵循公平交易原则,有效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的发生,保证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为树立监管权威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监管手段。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基金业的生命线,是基金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随着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与之匹配的高效可行的技术支持,监管层对基金公平交易的监管体系将更趋完善,这对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净化证券市场环境、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