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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上午,市民刘女士反映,她购买的电磁炉在保修期限内自燃,商家左推右推,就是不愿意理赔。她说:“他们对付消费者很有办法,个体消费者只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去年11月27日,刘女士到一家小家电商店购买了一台电磁炉。使用10多天以后,她就发现电磁炉有漏电现象,就于12月20日到商店退换。可是,在店主测试时,电磁炉又不漏电了。店主夸电磁炉是“科技新产品”、“质量好”,最后又让刘女士把电磁炉带走了。
2012年1月4日上午,刘女士在家做好午饭后上街购物。14时,刘女士的爱人回家,一进屋就闻到臭塑料皮味。打开厨房,他惊呆了:满屋黑烟,吊顶塌陷,电磁炉烧得“面目狰狞”。她说:“庆幸的是,电磁炉燃烧时不是明火,否者后果不堪设想。”
“1月6日,商家和经销人员到俺家查看,他们拍了照片,让我写了事情经过。当时,说得好好的,他们会及时处理。”刘女士生气地说,“现在过去快两个月了,他们一直不处理。打电话过去,他们有一大堆的理由,说愿意理赔但就是不说准信。”
当着刘女士的面,记者与女店主通了电话。她答复,将与总经销负责人联系,尽快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