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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3月2日电(记者 王莹)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民营企业仲裁庭1日在沈阳举行揭牌仪式。由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辽宁省工商联、辽商发展促进会三方共同建立的民营企业仲裁庭,不仅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创新,而且为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记者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关系随之带来一些新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民营企业争议案件量大,且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巨大,仅2011年辽宁就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18318件,占案件总数的65.9%,涉及劳动者18977人,涉案金额达23826.33万元。
据介绍,民营企业仲裁庭成立后,将在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理、指导下开展民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同时参与全省民营企业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梁枫在揭牌仪式上说,组建民营企业仲裁庭,不但是壮大仲裁队伍、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的重要手段,更是践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民营企业仲裁庭的成立有利于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同时能有效提升民营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更好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