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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保险就不卖车 卖新车捆绑保险成默认行规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12: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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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新车捆绑保险已经成为了行业内默认的“行规”?

  各个品牌的4S店对于新车捆绑买保险的做法,规定也不尽相同。一些销售顾问虽然用各种说法与原因进行解释,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第一年一定要在4S店买,不然就不能卖车。

  业内人士认为,卖新车搭配捆绑保险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制搭售,是一种强制消费现象,违反了消费自愿原则,消费者有权拒绝。早在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交通运输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制止4S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保险从业人员提醒,市民前往买车时,都会签一个合同,需要注意里面有没有强制购买保险的条例,如果有可明确拒绝。曾经有顾客就是在店内买了保险之后,才发现在外面买同样的保险要便宜好几百元,但到店里理论时,却发现签有自己名字的合同上,有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的条款,只好无奈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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