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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2日通报了一起期货盗码交易案件。该案经证监会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刑拘4人,司法判决1人。
这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期货盗码案。据悉,近期尚有数起此类案件正在查处之中。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1年1月,证监会对方琛等人期货盗码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方琛等人通过盗取他人期货交易密码,对敲转移保证金,构成盗窃罪。
经调查,2010年11月到2011年1月期间,方琛利用“大白鲨”、“波尔”等木马软件从多名投资者电脑中获取期货交易密码。为达到侵占他人期货保证金的目的,方琛伙同彭勇等人借用王有生、冯三保、谢丰的身份证先后在长沙一期货营业部开立期货账户,其利用期货远程合约不活跃的特点,在控制的期货账户与受害人账户之间多次对敲远程合约,造成受害人账户亏损,实际控制账户盈利,然后快速转账取现达到侵占目的。
2010年12月1日,方琛等人利用谢丰账户与受害人涂某等2个账户在不活跃的期货合约上对敲,盈利7502.4元;12月6日,利用冯三保账户与受害人潘某账户对敲,盈利9304元;2011年1月13日,利用王有生账户与受害人王某等3个账户对敲,盈利19060元;方琛等人完成对敲交易后即刻将保证金转移至银行账户,并迅速取款,从开始对敲交易到取款走人平均时间为30分钟。
经前期调查,证监会初步锁定方琛等多名嫌疑人,并立即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
经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有生因提供期货账户给方琛从事犯罪活动,并分得赃款1000元,被定性为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其他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上述负责人表示,近期查处数起期货盗码交易案。犯罪分子往往采取木马盗码、偷窥盗码及作为专业人员受托后利用职务盗码等途径盗取受害人账户密码,在自身控制账户与受害人账户之间,同时进行方向相反、价格相同的期货合约对敲交易,通过高抛低吸方式转移受害人账户内资金,而受害人往往还毫无察觉。
他同时介绍,利用职务盗码的受托人员往往是个人,受托为投资者操作账户后,利用未修改的密码进行非法交易。
同时,证监会郑重提醒期货投资者应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谨慎保管交易密码并作不定期修改,警惕网络木马等黑客程序,不要将密码邪路他人或让人偷窥,注意账户委托他人交易的风险。期货投资者若发现账户被盗,要及时向证监会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