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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准入标准人均面积未松动 黄浦等6区3月受理申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5: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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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3月3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新的申请准入标准从3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2011年第二批次申购工作还没结束,各区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开展符合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的申请受理工作。黄浦、徐汇、虹口、长宁、闵行和青浦这6个区在3月份启动,其他区县也在抓紧准备,上半年内将启动工作。昨天,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在市房管官方微博与网友交流时表示,经适房人均面积这项“指标”并未松动。

  有网友提问,“大学毕业户口落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这样连续3年符合经适房‘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3年’的要求吗?”李东回答说:“这里所说的城镇户籍除了本市常住居民家庭户口,还包括落在工作单位或者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集体户口。”李东表示,根据这名网友的情况,从大学毕业后户口报进人才交流中心那天算起,如果已连续满3年,就符合“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3年”的要求。

  此次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门槛大幅放宽,不过人均面积这项“指标”并未松动。李东称,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要求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此外,申请家庭中的任何一个成员,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也没有把住房赠与申请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有网友询问房子面积什么时候放宽?“我家人均面积15.02平方米,这次是否能申请经适房?”李东表示,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方式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保障的对象是住房困难群体,所以一定会有住房困难这个条件,目前申请标准是人均住房建面积15平方米以下。“这名网友在住房面积上超了一点,还不符合准入标准。住房面积标准放宽问题涉及到上海基本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的调整,需要慎重,我们还要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作认真研究。”

  根据试点期间不少群众的诉求,从2011年开始,对知青等按政策回沪群体的户籍年限要求已有所照顾。在一般申请对象须符合“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7年、本区户口连续满5年”的情况下,知青等按投靠政策落户群体只要符合本区户口连续满2年即可。“根据今年新放宽的户籍年限标准,我们也在研究对知青等群体的户籍年限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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