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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3日电(记者李云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最近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起全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10%以上,每月人均养老金增至1700元以上。
据了解,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群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原则。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标准。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于永泉介绍,2011年,内蒙古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等措施,努力提高各项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标准提高220元,人均养老金每月1550元。
目前,内蒙古已连续8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