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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提案建议:多方面推进资本市场改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0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期货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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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会有许多与我国资本市场相关的提案建议。日前,民革中央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了38项提案,其中多项涉及资本市场。

  在《关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中,民革中央认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累积了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如过度强调融资,忽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较弱;重审批、轻监管,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审核标准过高,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暴富效应”加剧社会分化,民营上市公司治理存在隐患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不仅严重威胁着资本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民革中央建议,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可从多方面做起:一是改变过度强调融资的政策导向,重视资本市场的长期投资功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二是完善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三是改革发行审核制度,逐步向注册制过渡;四是降低上市和审核标准,切实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五是改变资本市场过度激励的现状,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的约束;六是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相关内容,推进全员持股公司上市融资;七是重视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防范系统性风险等。

  在这份提案中,民革中央建议,证监会应当将审批职能逐步取消或向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组织转移,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管市场各方主体、交易所和中介机构上,集中力量加强监管、稽查、处罚部门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建议》中,民革中央建议,修订和完善证券法中有关证券发行、上市和退市的制度。进一步强化退市制度,细化退市条件,确定“差异化退市”标准。根据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不同的特点,确立不同的退市条件,甚至可以考虑将具体标准和条件设置交由交易所规定,而证券法这个层级的立法只做原则性规定。将现有的“连续盈利”的唯一标准转变为主要标准,并将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股票长期停滞交易和微量交易的情况等作为参考条件。

  此外,在《关于加强两岸金融服务业合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中,民革中央建议选择某些地区与某些业务领域作为两岸金融业制度合作的试点。制定两地通行的银行政策,逐步对接两地有关银行的法律、法规,以清除阻碍两地间产品、服务、人员、资本自由流动的壁垒,为今后深化两岸金融服务业合作做出示范。同时,搭建两岸金融服务业合作的组织架构。两岸金融业制度合作在组织架构上可考虑设置若干专门委员会,如“两岸银行业合作委员会”、“两岸保险业合作委员会”、“两岸证券业合作委员会”等。(张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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