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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瑜:“月嫂限薪令”不合情理不可行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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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2月份青岛对月嫂育婴师医院陪护工等工种划定浮价范围进行限薪后,近日南京等地亦爆出“酝酿”对月嫂限薪。

  这实在是令人费解的事。希望其他地方谨慎“学习”青岛,对各类“月嫂限薪令”的出台严格把关。

  限薪不合情。从月嫂从业者的成分来看,她们多为城市下岗职工和进城农民工,属于弱势草根阶层。比如在北京,正规家政公司对月嫂的报价多为3500-10000元。月嫂所得是和家政公司的分成收入,按照三七到五五不等。即便作为高端市场的顶级超万元月嫂,少数人月收入最高可分七成超过7000元(公司所提的三成,为管理培训成本潜在连带责任的风险定价及利润),而这可能是其一家数口人唯一的经济来源;从请月嫂的家庭角度来看,多为家境相对殷实者,经济实力越强所请月嫂的品级自然越高。显然,对月嫂限薪无异于劫贫济富。

  限薪不合理。家政服务人员,凭力气与经验吃饭,尤其是月嫂,基本上属于24小时工种。这是工业信息化时代少有的机器难以取代的工种,面对城市越来越大的新生儿需求市场,集体力细心经验与责任心于一身的月嫂实为服务市场的稀缺资源。

  和垄断企业行业不同,作为开放竞争行业的家政行业,其服务价格基本上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变化指引着从业者的进入和退出。故“月嫂限薪令”实为人为干预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破坏了信息传导链。“限薪令”让市场供需矛盾激化风险加大,容易造成多输局面。

  “限薪令”也注定将无法贯彻实施。青岛市妇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确定的家政服务指导价出台后,有媒体调查发现,当地大部分家政公司均不认可,少有执行者。这固然与出台“限薪令”的部门“越俎代庖”,抢了物价部门的事权而导致效力丧失有关,即便就是有事权的物价部门出台了这个文件,也会因其不可执行到“可笑”的程度,伤害到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权力部门的公信力。

  “月嫂限薪令”一出台就遭到了普遍质疑和批判。2月27日,《人民日报》发文称,家政服务业的“限薪令”暴露的是有关部门管理思维简单,工作模式粗放;2月28日,新华社发文,抨击有些部门多年来对垄断高薪行业不闻不问,却对月嫂限薪雷厉风行,实在是限错了对象。

  其实,劳动不分贵贱,“劳力者”薪酬不必总是输给“劳心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被扭曲的职业观念开始复位,只要稀缺,“蓝领”“灰领”的报酬为何不能赶超“白领”“金领”?当下月嫂薪酬超过大学毕业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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