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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6亿元 继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27.5亿元 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34亿元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记者牛春颖 王坤宁
3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意见。
《报告》显示,在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为493.84亿元,增长18.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07.3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86.51亿元。
2012年,全国财政将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其中“大力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被列为六件大事之一。《报告》指出,要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安排资金145.46亿元。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安排资金27.5亿元,增长37.5%。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安排资金34亿元,增长70%。
《报告》公布了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情况,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数为1713.40亿元,执行数为1890.30亿元,执行数为预算数的110.3%。在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中,文化体育与传媒的预算数为2178.83亿元,是2011年执行数的115.3%。
从《报告》中可以看出,2011年,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的保障。在中央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增长31.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8.7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27.12亿元。推广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提高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安排文体传媒支出493.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