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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谢旭人说,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根据分类管理和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资金的问题。各地要认真做好债务的偿还工作,要建立偿债基金,统筹运用地方财力,切实做好政府债偿还工作。同时对在建项目区别对待,做好项目的后续融资工作,特别是重点的建设项目。
二是继续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以及银行业融资机构的信贷管理工作。
三是要坚决禁止政府和政府部门违规担保。
四是要抓紧研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逐步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把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