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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春莲集团董事长周春莲建议,对中小企业贷款应实行优惠的汇率政策,尤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融资,更应加大支持力度。
周春莲代表认为,我国90%以上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增加就业的主力军和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企业融资成本不断增加,一些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贷款不但没有利率上的支持,反而不约而同地有所上浮,有的上浮比例甚至达70%。”
周春莲代表介绍说,目前金融机构“捆绑”式销售较为普遍,限制贷款使用,利率普遍上浮,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没有议价能力,这些因素都导致了中小企业普遍的融资难题。
周春莲代表建议,国家可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在成长壮大过程中给予适当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地方政府可创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央行对专业银行实行存款准备金率差别管理政策,央行可对专业银行中小企业的贷款,特别是对小微企业贷款所对应的存款准备金率进行单独控制和分块管理,适当降低该部分存款准备金率。
周春莲代表建议说,国家还可有针对性地对中小企业出台明确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实行贷款利率“下浮”而不是“上浮”;金融监管部门应出台相应管理方法,杜绝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实行“捆绑式销售”。
“国家可建立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奖励机制和制定金融机构实行贷款优惠利率的补偿机制。”周春莲代表说,如考虑出台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补贴办法,即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如低于同类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以下部分,可由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金融机构予以补贴;或相应减免一定比例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