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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证券时报网消息,据从深交所获悉,为切实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该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完善。
根据通知显示,当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二)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的。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深交所于1457将其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实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的盘中临时停牌,参照前条规定执行。该项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