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日前,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根据通知,当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二)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的。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深交所于1457将其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实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的盘中临时停牌,参照前条规定执行。该项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研究论证抑制新股炒作的相关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针对少数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虚假申报、导致新股首日开盘价过高等问题,研究取消9:15至9:20期间可以撤单的规定;二是针对目前新股上市首日大量小额买单推高股价的特点,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交易最小申报数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异常交易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加大风险警示实际效果,引导理性、合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