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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加强食品监管 中小学食堂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12: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昆明信息港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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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八个必须”制度;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禁止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

  昨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学校食堂作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区县要建立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重点监管。

  通知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持证合法经营等在内的“八个必须”制度。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并对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禁止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建立县级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行政监督,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阳光工程”。以县为单位,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市、县 (市)区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强对供餐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控和监察、审计,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此外,各级部门要在每年春季开学前和秋季开学前对属地的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强化监督检查,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记者徐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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