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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起,长沙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正式执行新标准,长沙市籍小车的费用由原来的840元/年降至600元/年,与此同时,各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再代征长沙市通行费次票。目前,全市共有34个购票网点,车主可以就近购票。如果市民对路桥费征收方面有疑问,可拨打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电话(0731-88807343)咨询。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的《关于长沙市、株洲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17号),长沙市籍小车的路桥费年票由原来的840元/年降至600元/年。目前,征费系统已经按新标准调整到位,新征费标准从昨日起执行。
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负责人昨日表示,对今年已经按原标准(即840元)购买了年票的车主,年费征收系统将在2013年路桥年费中抵缴多征收的240元,也就是说,该车主在购买2013年年票时仅需缴纳360元。如有车辆报废、转籍、过户等情况要求退费的,征费部门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至相关车主的银行账户。
据了解,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县和宁乡县的年票征收标准暂未调整,目前仍按原标准收取,新收费标准需等待市物价局审定后公布。此外,关于外地车辆进城如何购买次票等问题也正在进一步明确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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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费年票调整情况
2.5吨及以下货车,19座及以下的客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旅行车)D类 由840元下降到 600元
2.5吨及以上(不含2.5吨)至5吨的货车,20座至49座的客车 C类 由1100元下降到780元
5吨以上(不含5吨)至8吨的货车,50座以上的客车 B类 由1300元下降到900元
8吨以上(不含8吨)的各类车辆 A类 由1600元下降到1140元
8吨以上(不含8吨)的各类车辆 A类 由1600元下降到1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