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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下调希腊国家信用等级至垃圾级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1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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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 大公今日宣布将希腊共和国(以下简称“希腊”)的本、外币国家信用等级从C下调至D。大公称,2012年3月希腊政府的债券互换行动违背了依据希腊法发行的部分私人债券持有人的意愿,并使其利益受到了实质性损失,因此判定希腊政府发生违约。

  大公表示,判断主权政府是否发生信用违约需要符合两个必备要件:要件一,债务重组方案或类似重组方案与以前的方案相比将引起债权人利益的贬损;要件二,作为债务人的主权政府没有就新方案与债权人达成合意,即债权人是非自愿的。(具体标准参见2011年7月27日大公发布的《大公对第二轮希腊救助计划的评论》)。

  大公指出, 2012年2月24日希腊政府向私人债权人发起债券互换的要约邀请。在要约邀请中,目前私人债权人持有的希腊政府债券将被置换为新的债券组合,新债券组合将由面值为原债券31.5%的新债券,面值为原债券15%、到期时间为2年或更短的EFSF票据,以及可分离交易的GDP关联证券等三部分构成。

  大公认为希腊政府的债券互换符合大公对于债券违约的判断标准。首先,此次债券互换引入了在旧债券生效时并不存在的集体行动条款。本次参加互换的债券没有规定集体行动条款,表明债权人没有义务遵从集体行动的规则。而希腊议会于2月23日通过的集体行动条款立法将约束本次债券互换,主权政府无需就新方案与所有纳入重组范围的债权人达成合意即可启动重组,意味着债权人的合法预期落空,部分债权人参与重组属于非自愿性质,这违背了债权人利益。其次,债券互换行动使全部私人债权人遭受了约75%的实际损失。鉴于希腊政府的债券互换行为符合大公关于债券违约的两个要件,大公据此判断希腊政府在此次债券互换中对依据希腊法发行的债券持有人中非自愿减记的私人债权人违约。

  此外,希腊政府决定把依据非希腊法发行的债券,以及希腊国有企业发行并由希腊政府担保的债券的互换要约截止日期延迟至2012年3月23日。大公认为,尽管目前尚不能判断希腊政府是否会在要约截止后对这部分债券违约,但这并不影响大公对于希腊政府已经对依据希腊法发行的部分债券持有人违约这一事实的认定。

  大公表示,将对希腊政府偿还新发行债券的能力进行评估,同时密切跟踪希腊政府对于依据非希腊法发行的债券,以及希腊国有企业发行并由希腊政府担保的债券互换的相关进展,并以此作为判断希腊政府在债券互换完成后的本、外币国家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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