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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侯大伟 何宗渝)全国人大代表简勤说,在数字化和移动互联网时代,针对出版物的侵权盗版和非法传播都已经变得非常简单了。“我们的著作权法需要随着社会与技术的巨变而及时修改,适应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趋势。”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总经理简勤代表在调研中收集不少数字出版行业发展资料。他说,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的数字阅读人群即已达到2.5亿人。“在传统纸媒时代一些被认为和版权保护、商业传播关系不密切的IT企业和电信运营商,已经大规模进入数字出版领域,成为新型的传播模式的创建者和保护者。如苹果公司就于两天前发布了平板电脑新产品,以提供更佳的阅读体验争夺市场。”
但是在数字出版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简勤说,利用网络环境和数字技术,作品传播突破了过去依托传统媒介的传播方式和渠道,这使得传播、分散、获取更加容易,同时侵犯著作权人权益情形更加普遍。因为各种著作权权利人以海量出现,致使数字环境下权利人权益识别和权利兑现都非常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过去几年知识产权年度报告,我国著作权纠纷案件已呈现增长趋势,而且在互联网环境下著作权纠纷案件还出现不同的特点变化。
简勤建议,必须根据数字出版行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尽快修订著作权法,以明确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建立畅通的授权渠道,扩大著作权法定许可的范围,建立著作权补偿金机制,构建著作权人与使用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把鼓励创新和推动著作权相关产业,尤其是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