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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并提出建议 完善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
据新华社电 昨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作了修改。
审查结果报告摘登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
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03740亿元,完成预算的115.6%,比上年(下同)增长24.8%;加上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00亿元,收入总量为105240亿元。全国公共财政支出108930亿元,完成预算的108.7%,增长21.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亿元和地方财政结转资金1918亿元,支出总量为113740亿元。全国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差额8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也指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方面,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增强;财政支出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健全,工作有待加强;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均衡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偏低;追加预算多、结转资金多的现象仍比较突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一定风险;地方土地出让收入使用不够规范。这些问题都应当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总的看是可行的。体现了中央关于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总体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提出的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安排113600亿元,比2011年预算执行数(下同)增长9.5%,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0亿元,全国公共财政收入总量116300亿元;全国公共财政支出 124300亿元,增长14.1%;收支相抵,全国公共财政收支差额8000亿元。
三、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鼓励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收劳动力就业,引导民间扩大投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二)积极落实好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财政安排的民生支出应当主要用于改善公共服务和保障群众生活,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重点问题。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的目标,并明确使用方向,加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使用绩效,促进教育公平。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全面反映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教育、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大力支持和推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
(三)严格预算执行。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的减收增支或增收减支政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预算。执行中如有超收,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和收支范围。研究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2013年向全国人大正式提交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一步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进一步推进预算和决算公开。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为基层政府履行职责提供基本财力保障。积极推进增值税和消费税改革,加快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完善资源税制,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