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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采取上限处罚等方式重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1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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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3月11日电 (记者 王子辰) “如果我们任由少数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肆意糟蹋路桥设施,破坏交通安全,那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黑龙江省副省长刘国中在日前举行的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说。据悉,黑龙江省今年将采取黑名单、上限处罚等多种方式,重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现象。

  在刚刚结束的公路建设“三年决战”中,黑龙江完成投资近1100亿元,相当于新中国成立以来该省公路建设投资的总和,建设了3000多公里高速公路、4000多公里一二级公路、60000多公里农村公路。

  随着新建公路的投入使用,养护管理逐渐成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的重点工作。此外,随着即将进入春季冰雪融化期,这也是该省公路路况最不稳定、承载能力最差、最易损坏的时间。

  黑龙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在全省干线公路和收费公路的治超站24小时严防死守,实施“不卸载绝不放行”“谁放行谁承担责任”,坚决杜绝只罚不卸、以罚代卸的现象。鉴于春融期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对公路危害更大的实际,治超专项行动期间黑龙江将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标准,统一实行上限处罚,任何治超单位和人员不得降低处罚标准。

  治超措施还包括:对于纵容、指使、强令车辆超限超载的源头企业,依法按照上限从严从重处罚;对于屡罚不改、情节恶劣的,要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严加整治;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企业和驾驶人,及时纳入道路运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对所有在用货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车辆,坚决取消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吊销相关营运证件。

  据介绍,黑龙江对治理超限超载不力的市、县(区)将公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如果被评为较差等级,下一年度国省道和县乡路网改造、乡村公路建设等将一律不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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