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华网长春3月11日电(记者姚湜)随着北方地区春耕日益临近,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置办生产资料。为此,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农民,在购买种子、农具、化肥时尽量选择知名品牌,不要购买流动商贩推销的产品,以免上当受骗。
根据吉林省消协提供的案例,去年延吉市朝阳川镇长青村四队28户村民曾向同村农民刘某以每斤90元的价格购买了120斤大葱种子,种植了70余亩地。收获时发现,大葱既矮又细,亩产还不到3000斤(一般亩产应在万斤以上)。经核实,刘某本身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且销售的是散装种子,没有产品包装及使用说明。
经消协协调,刘某为28户村民赔偿损失7.6万元。后续赔偿工作由长青村村委会根据村民实际种植面积、受灾情况完成。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一旦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