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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有关蓝筹股价值投资的“惊天一喊”后,业界反响强烈,甚至有投资者或专家学者们戏称郭主席为“史上最高级别的股评家”!对此,正在参加两会的郭树清明确“喊冤” :“我不是股评家,没有对任何单只股票做过评论。”
其实,仔细阅读郭主席今年2月15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大会上的发言,我们就会发现,有关蓝筹股价值投资的“惊天一喊”,仅仅是他当时所讲的“三点感想”之一,即“我国上市公司的素质和结构仍然亟待提高”中,所涉及到的一部分内容。既然谈的是上市公司的素质,于是作为中国证监会掌门人的郭主席还是用专业的数据开门见山,宣称“目前的2000多家上市公司毫无疑问是中国最优秀企业的代表,……这些公司总体上的成长潜力更大。”而所谓的沪深300等蓝筹股的静态市盈率不足13倍,动态市盈率为11.2倍,即时投资的年收益率平均可以达到8%左右,出现了“罕见的投资价值”,正是对中国目前2000多家上市公司成长潜力大之说提供的一种论据说明或解释而已。
围绕资本市场上一系列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2月末3月初,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分别刊发了对郭主席的专访。在采访中,郭树清表示,在现有条件下,首先要把那些最没有股市风险承受能力的人群劝离出去。同时,他还指出,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最好的投资准则就是遵循常识:买绩优大盘股;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尽量多买几只股;买入价格不能太高。
近日郭主席这些言论,经过一些媒体的“放大”与渲染,反而更强化了郭主席“股评家”的身份特色。就笔者看来,“股评家”是一份职业,一个工种,有专业水平高低之说,无职业贵贱之分。但把郭主席说成是一位“股评家”,显然是严重的“误读”!这也难怪郭主席亲自在两会上为自己“喊冤”,为自己澄清。
梳理郭树清主席上任四个多月以来的多次重要发言,完全可以见“言”识“郭”:从谈低估值的蓝筹股,到奉劝最没有风险承受能力的人群离开市场,以及倡导投资者买价格不太高的绩优大盘股等等,其实这些都是“目”,其中的“纲”,正是投资者权益保护。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及其强化,恰恰离不开投资者必须要树立起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之理念,离不开中国特色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反观我们的A股市场,散户投资交易占比85%,市场生态与投资文化表现出下列明显特征:“频繁进出,快速换手,反复折腾”;“注重‘消息’、听信‘题材’、闻风炒作、追涨杀跌”,打新股,“击鼓传花”,市场长期陷入“牛短熊长”局面,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继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当前的中国证券市场又处在一个新的改革十字路上。改革步入深水区,恰逢其时。欣喜的是,以当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守护人为重心的“郭氏新政”已经上路……
想当年,国家足球队聘请的首位外籍主教练德国人施拉普纳曾说过这样的一句名言,“如果你不知道足球怎么踢的话,那么我告诉你,很简单,那就是把球往对方球门里踢!”对此,没人说施拉普纳是一位球评家。郭树清有关遵循投资常识,购买绩优大盘股的说法,其实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两人都在指明方向!因此,“股评家”郭树清,不仅是一种“误读”,而且是一个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