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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用"企业报销制"推进公务用餐住宿改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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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全国两会上表示,公务用餐接待和公务出差是“三公”的两个重大组成部分,建议用“企业报销制”推进公务用餐和公务住宿改革,取消领导干部直接报销权。

  叶青表示,我国一直实行“单位报销制”,即从过去至今,单位的公务接待餐饮费用报销、公务出差产生的餐饮和住宿费用报销均由所在单位的领导审签,然后再到核算部门报销。这种报销制的弊端无法管制单位“一把手”的胡乱报销、虚报冒领。

  叶青认为,“单位报销制”是将“单位公务用餐接待、公务出差住宿”活动主体与“单位公务用餐接待、公务出差住宿”活动费用报销客体系于一体,消费与支付于一身,这一弊端是产生巨额财政公务开支的根本原因。他建议,可以推行“企业报销制”,来最大程度地遏制公务用餐和公务出差乱花费现象。

  “企业报销制”是将“单位公务用餐接待、公务出差住宿”活动的主体与费用报销的客体进行剥离,实现消费活动主体与支付客体的独立两条线。实行“企业报销制”后,行政单位在饭店、酒店企业用餐、住宿后,饭店、酒店企业凭相关消费记录、税票到公务接待管理机构申请报销,经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再向申请的饭店、酒店企业核发消费资金。 

  叶青表示,建立的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实为政府的公务支出费用(餐费、住宿费)监管机构和代理政府财会部门支付消费资金的综合体。实行“企业报销制”后,各级行政单位领导干部只能进行消费活动行为,而不染指支付报销行为。

  实行“企业报销制”后,各级行政单位领导干部只能自己进行消费活动行为,然后签单,而不能再染指支付报销行为。而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则可以将报销的“三公消费”进选择公开,让公务消费接受监督。 (李鹏翔 皮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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