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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3月12日电(记者廖君)记者12日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武汉全面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力争2015年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建成“药品安全先进市”。
从2007年开始,武汉开展以农村药品监管网、供应网为重点的“两网”建设,实现了100%的乡村有供药点,100%的村卫生室和零售药店统一配送药品,以及农村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全覆盖。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区是农村药品安全“两网”建设的延伸,在全市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同时展开。
按照《武汉市药品安全示范区、街(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武汉将完成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试点工作;到2013年,全市示范区创建工作覆盖面达到100%;2015年,武汉将力争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建成“药品安全先进市”。
据介绍,申报药品安全示范区必须同时具备:全区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质量事故;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街(乡、镇)创建工作,且有70%以上的街(乡、镇)达到市级药品安全示范街(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具备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数据库和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基本条件;药品安全保障和创建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的自评分应分别达到95分、90分以上。辖区内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质量事故,同时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