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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3月12日电(记者周楠)惊蛰已过,我国多地进入春耕备耕时期,也迎来了农资产品的销售高峰。农业大省湖南的工商部门发布农资消费提示:目前肥料中主要养分含量偏低、禁用农药混入登记农药中、陈种子与新种子混合销售等违法坑农行为仍然存在,农民群众购买农资时须谨慎挑选。
记者了解到,2011年,湖南省隆回县两位农民,在当地一农资店购买了19包杀菌剂用于百合种球拌种,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后,1655公斤百合种球陆续坏死,损失巨大,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余元。多亏当地工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调解,才获得厂家5万元赔偿。
近年来的检测表明,种子的问题多出现在部分批次的发芽率上,与制种时的环境有关,还有部分种子属于假冒其他品牌的问题。工商部门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要购买标准的整包种子,要看清楚种子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同时要留好购买的票据,一定要保存好使用过后的包装袋,以备有纠纷时溯源。
化肥对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起着重要的作用,工商部门多年监测表明,目前部分小型复合肥厂的产品质量不稳定,N.P.K时常出现偏差,单养分不合格的状况。农民朋友在购买肥料时需要谨慎,要注意肥料中含氯的标识,并要合理利用,避免造成土壤大气的再次污染。
我国农业加快发展,农药需求量大,以湖南省为例,一年农药使用量达10多万吨。工商部门提醒:近年多起表明农药假冒的问题较为突出,要尤为注意。农民朋友购买农药时,首先要问清楚这种农药的使用作物范围,了解并把握好使用的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要注意包装上的标签标识,并且要保留好。
湖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出,必须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监测工作力度,提高监测覆盖面,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农资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基本消除假劣农资导致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发生,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