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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官员:取消银行全部项目收费不可取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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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各家上市银行年报将陆续亮相。在银行业绩高增长的背后,名目繁多的服务项目收费饱受指责。

  两会期间,多位委员建议,尽快清理商业银行针对银行消费服务的收费项目,健全商业银行收费项目出台的机制与程序。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取消全部项目收费是不可取的,而是要进行细分。银行应将服务“做实做细、量身定做”。

  “对个人的收费和对公业务的收费是有区别的。作为银行客户,取款、查询、打印交易明细、开具存款证明这类明显属于公众产品的服务应该免费,而针对公司、企业的一些对公业务就应该收费。”阎庆民说。

  据中国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中国银行业服务项目共计1076项,其中226项免费,占比21%;收费项目850项,占比79%。

  这些令人咋舌数字背后,是公众对不合理收费现象的不满———个人业务不合理收费、收费项目不明示、贷款业务过程中收取各种费用不清晰等问题尚待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郭跃进在提案中提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设定原则与定价过程不透明,相当一部分针对普通消费的收费标准偏高,项目设定不合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也在提案中提出,目前银行收费主要问题是收费不透明,造成乱收费,致使稀里糊涂“被宰”。

  “总行网站上有一些收费标准,但是这些收费标准比较含糊,营业部很少有收费标准。特别是对于一些银行卡,还存在总行标准分行不执行、不通知储户直接扣费、拆分项目重复收费等不当现象。”冯世良说。

  对此,阎庆民表示,银行利差收窄是大势所趋,而转换盈利模式、减少对利差的依赖,也是银行是顺应未来利率市场化趋势的必然选择。因此,银行需要多发展非利息收益,但在实施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银行服务项目的经营性收费,属于有偿服务,从中要获取一定的报酬。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家银行肯定是参差不齐的,有些没有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阎庆民说。

  商业银行收费为何“越治越乱”?郭跃进认为,由于沿用传统的国有银行的管理体制,金融业中的商业银行收费虽然要报银监会批准,但是究竟是否应当收取,收取多少,基本上没有按照垄断和特殊许可行业的收费程序举行必要的听证和公示。

  今年2月,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表示,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商业银行自行制定的价格,必须“明码标价”。

  比“明码标价”更难解决的是,在银行收费价格制定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的不充分,消费者对此缺乏议价能力。郭跃进认为,应尽快健全消费者听证制度,保护消费者对设立收费项目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针对已经涉及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全国政协委员曾华在提案中建议,设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机构,由人民银行牵头、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参与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有银行业协会、地方政府金融办公室的地区、由以上六家单位共同组成当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使各地金融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时,投诉有门,有法律保护,有组织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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